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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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举办河北省高校“揽春入镜 定格芳华” 春季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04-03 16:12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镜头定格春日的独特魅力,激发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热情,全面提升大学生网络素养与艺术审美能力,扩大校园网络文化影响力,唱响时代主旋律,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搭建展现才华的平台,现举办“揽春入镜定格芳华”春季摄影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揽春入镜 定格芳华”

二、活动时间

1.提交作品时间:4月3日—4月30日

2.投票展示时间:5月1日—5月7日

三、活动对象

河北省高校在校生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紧密围绕大赛主题;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作品形式、作品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2.上传作品时要求配与主题相关的标题和简要文字说明(作品说明不超过100字)。投稿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3.此次比赛以个人形式参赛,每位作者1-5幅摄影作品,作品格式为JPG或PNG。

4.活动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后期技术处理、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作者保留署名权。

五、奖项设置

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遴选优秀作品在“冀网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和投票。根据提交作品数量,最终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若干个。另根据作品投稿数量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六、成绩评定规则

本次评选结果由专家评审与“河北省高校思政”小程序线上投票两部分综合加权计算得出,其中专家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70%,线上投票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线上投票期间,每个账号每日最多可投3票,投票数据将作为线上赋分的唯一依据。

线上投票按作品得票排名进行赋分,采用每2%为一个档位、每档2分的梯度赋分制,具体规则如下:

以所有有效参赛作品的得票总数为基准,按得票率从高到低排序;得票率排名前2%的作品,线上投票赋满分30分;每降低2%的得票率档位,对应赋分降低2分,以此类推;赋分结果按比例计入最终总成绩,与专家评审成绩相加,得出作品最终综合得分,作为最终排名依据。

、参与方式

参赛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北省高校思政”上传作品,进入微信公众号“冀网育”——点击“冀青活动”——点击“摄影大赛”——点击活动页面“揽春入镜定格芳华”——上传作品,将拍摄的作品上传。

、证书下载方式

获奖人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河北省高校思政”,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我的电子证书”模块,即可下载本人电子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泽众 0335-8080315

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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