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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高校“传播消防知识,争做宣传大使”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1-11-09 17:24   冀网育

各高等高校:

在第30个全国消防日到来之际,为构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加大校园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省高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营造“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联合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面向省内高校开展“传播消防知识,争做宣传大使”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消防知识,争做宣传大使

二、活动对象

河北省高校全体在校生

三、组织单位

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

四、活动内容

传播消防知识,争做宣传大使

面向河北省高校全体在校生征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视频,并择优授予作者“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大使”称号。

(一)作品形式

本次参赛作品统一为视频类,要求如下:

1.内容形式包括演讲、公益广告片、Vlog短视频等类型;

2.需要发言者出镜,衣着干净得体,语言表达流畅;

3.作品格式为MP4,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

4.作品时长不少于1分钟,不超过10分钟,文件小于500MB;

5.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晰、剪辑流畅,特效适量,有完整的片头片尾,提倡标注字幕。

(二)内容要求

1.内容生动充实,具有丰富科学的消防安全知识。紧扣“校园消防安全”的主题,富有知识性、趣味性,具有一定传播效果。

2.鼓励参赛者独立录制并剪辑视频,多人合作视频仅出镜人员有机会获得“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大使”称号。所有作品须附加作品名称和作品说明(不超过200 字)。

3.所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须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如有上述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4.活动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后期技术处理、公开发表、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参与方式

各高校组织初选,每所高校提交作品不超过5份。填写作品征集信息表(附件1)和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作品于11月30 日前统一发送至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邮箱hbwlsz@ys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消防安全+学校名称”,内部文件夹注明“消防安全+学校”,单个文件统一命名“姓名+学校+作品名称”。

五、评选方式

活动举办方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一定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为部分优秀作品的作者授予“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大使”称号,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共同颁发相关证书。对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学生参与度高、成效显著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掌握好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工作。

(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各高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创作出一批富有宣传力、感染力的优秀作品。

(三)开展教育,营造氛围。各高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广泛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泽众0335-8080315


河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

2021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2 “传播消防知识,争做宣传大使”活动作品信息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传播消防知识,争做宣传大使”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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