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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一批省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2021-03-27 22:56   冀网育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第一批省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政策要求,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破解劳动教育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和体制机制,为全省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劳动教育有效推动、蓬勃开展,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二、申报条件

(一)劳动教育指导有方向。试点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突出育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聚焦实效要求,聚集真实生活。

(二)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试点学校制定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 创新不同学段劳动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形成各学段融合贯通、螺旋上升的劳动教育内容。

(三)劳动教育开展有层次。试点学校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成效显著的主题活动,以体力劳动为主,辅之手脑并用的劳动实践环节。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校内外劳动、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通过家校联合、学社衔接的方式培养学生生活技能、劳动技能、生存技能。

(四)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试点学校劳动教育普遍开展,形成有学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校本课程和实践课程,在教育教学安排、师资培养培训、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均有保障。

(五)劳动教育评价有机制。试点学校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劳动清单制度、建立信息化劳动素养评价方法。加强教育督导和考核,实现劳动教育可记录、可追溯、可评价,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劳动教育效果有影响。试点学校积极发挥劳动教育正确育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劳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在地方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推荐考核

(一)各高校自主申报,经学校审核后直报教育厅;各中小学材料逐级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择优上报教育厅。

(二)各地市申报中小学劳动教育试点学校不超过10个,定州、辛集、雄安不超过3个。

(三)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确定第一批省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指导各地开展劳动教育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高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各试点学校的遴选、申报、推荐等工作。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认真开展申报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要支持试点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在政策支持、教学教研、师资培训、经费投入、场地建设、设施配置等方面加大力度,为各试点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劳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过程管理。教育厅将定期开展试点学校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并对试点学校进行动态管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的跟踪指导和过程管理,各试点学校要积极探索劳动教育新举措、新机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有关要求

请各高校、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所推荐的试点学校须填写《河北省劳动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附件1),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河北省劳动教育试点学校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审核部门公章邮寄至省教育厅,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以上相关材料请于2021年4月10日之前完成报送工作。

联 系 人:范峻彤

联系电话:0311-66005799

电子邮箱:jytdyc66005799@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

附件1:河北省劳动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附件2:河北省劳动教育试点学校推荐汇总表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www.kdocs.cn/l/cv427C5qBT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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